
【规范文件】
2013年新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GSP的实施,对药品经营和物流企业正式提出了冷链验证的要求,包括对冷库、冷藏车、冷藏箱、保温箱以及冷藏储运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等进行验证,确认相关设施、设备及系统能够符合规定的设计标准和要求,并可安全、有效地正常运行和使用,确保冷藏、冷冻药品在储存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。
2014年12月颁布实施的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同样提出了冷链验证要求,企业应当对冷库以及冷藏、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、定期验证,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,包括验证方案、报告、评价和预防措施等,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当进行验证。随着政府和社会对医药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,冷链在医药物流中越来越被关注,特别在疫情时代,疫苗的运输,冷链物流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【历史发展】
1969年第22届世界卫生大会WHA上,WHO建议各成员国的药品生产采用GMP制度,以确保药品质量。WHO的GMP指南(1992版)明确指出:药品应适用预定的用途、符合药品法定标准的各项要求,并不使消费者承担安全、质量和疗效的风险。即生产经营者应遵循“严格责任理论”,体现GMP所阐述的药品质量内涵,包括了验证概念及GVP的提出和发展。
1987年5月,美国FDA发布《药品生产工艺验证总结指南》,是第一部验证管理规范GVP。目前国际上验证参考指南有世界卫生组织的GMP:生产过程验证指导原则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:ISO11134:2000、美国FDA生产过程(工艺)验证总则指南、美国FDA人用和兽用药品申请时提交灭菌工艺验证的指导原则。我国医药物流冷链验证的指南有GSP要求,也有国标GB/T 34399-2017《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 性能确认技术规范》以及一些行业协会的参考标准。
【结语】
作为一个医药物流企业,满足GSP要求是必须的,同时医药物流企业为生产企业提供物流服务,生产企业的相关验证标准也是需要同时满足的。